法律咨询

您好老师,我想咨询,未结婚买房,首付男方父母付的,房产证写的父母名字,儿子结婚后,由儿子儿媳还的房贷,离婚后如何分房产。

民事相关
2020-08-22 11:43: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   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  夫妻俩有出资证明,可以主张债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婚姻法》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 你好,夫妻两人婚后对该房还贷部分属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