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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单位开车13年,单位查车油耗,说我油耗32个高了,车上油耗表显示是24.5个,每天开车出去,办事人下车去办事,我们驾驶员就停车开着空调在车里等,这种情况也产生油耗,可单位不认可这两种情况,说油表不准,没人证明在开上开空调,现在叫我打辞职报告,请问这个报告怎么写,怎么才能向单位要求一年工龄两个月的陪偿。

交通事故
2020-08-08 20:51: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员工有自己的辞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在试用期内的,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还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条文中员工都只是通知即可辞职,根本就不需要公司同意,所以该公司“任何个人提出的辞职申请一概不准”的规定根本是与法律相违背的。退一万步说,这个规定也是不成文的规定,他不象企业规章制度等是通过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并经过公示的成文,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不成文的规定,员工很难遵守,一旦出了问题,企业也很难举证去要求员工这样做。因此,不成文的规定不足为据。
    关于违约,那做法也不合理。通常来说,员工单方面辞职确实属于违约,但是劳动法没有给予企业普遍的违约请求赔偿权。在不少省市,连违约金的设置都有很大的限制。除了违约金外,企业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向员工请求赔偿,即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而是立即离职,造成公司可以证明的损失了,此时公司可以向员工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
  • 辞职属于员工的合法权利(无论工作时间长短,是否到期),公司没有强迫劳动的权力,建议向劳动检查大队反映,或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是申请仲裁。但请注意如果你自己在合同期主动辞职,你将没有劳动补偿金,还必须返还公司对你所花费的培训费。
  • 您好,您这边需要具体沟通
  • 可以通过仲裁维护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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