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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06年我19岁我老公30岁我俩结的婚并在同年生下一女。08年又怀孕但是当时国家政策紧他为了避免丢掉工作,让我跟他办了离婚手续并且协议上边写的无房产无存款,我净身出户带着女儿他还不出抚养费但有探视的权利,等于说我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但是实际上还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当时只是为了躲避政策生二胎。而且当时离婚时他有两套房还有存款,但协议上写的是啥都没有。现在儿子都12岁了中间我多次要求复婚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期间2015年他在河北买的房买的车写的都是他自己的名字,因为我俩已经办了离婚了没我的份,但我都没计较过。还有就是离婚期间他还让我拿我的身份证为他贷款了30万。然后现在的情况是他老不着家在外做生意,名义上我俩还是以夫妻相处每个月给我的钱只够孩子我们的生活费,我手里根本没有多余的钱他也不让我出去工作。现在的我是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逼着他复婚还是跟他离婚。我真的很累了,他还老去我爸妈家找事。我现在这种情况如果贸然离婚的话那什么都没我的,两个孩子户口现在都在他名下,车房都没我的名我还替他背了30万贷款,他自己在外有多少贷款我还不清楚。我现在没存款没工作一无所有。等于说当时他以生二胎的名义跟我说离婚时他就没安好心,离婚协议也是他自己拟订让我签的字,当时我才21岁也没心眼,他比我大11岁所以我没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疑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复婚的话应该提前谈好什么条件?不复婚的话我又能怎样争取到自己利益最大化,怎样让之前的离婚协议推倒重来?而且能争取到自己这些年来应得的利益?我要是主动提离婚他就会让我按照协议办净身出户。我就想争取自己这些年该得到的,怎样才能不让他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的压制我,能把属于我的都给我?至于复不复婚都无所谓!谢谢您!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民事相关
2020-08-21 19:56: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离婚啊
  • 离婚协议上的房产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
    第一,只要该协议不违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房产通过以过户登记为权属变更的方式;
    第三,离婚协议对房产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等于房产办理了过户;
    第四,建议以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为最终解决方案。
  •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 离婚时的离婚协议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需要依照先前的离婚协议有关约定,办理财产或者住房的离异析产过户。完毕后,登记在各自名下的财产住房属于各自所有。复婚后,这些各自的财产就属于各自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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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