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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写欠条,可以写欠款不还用房子抵押么?可行的话,如何写,模板写成什么样

债权债务
2020-08-06 15:56: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欠款人到期不偿还欠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欠条,欠条应写清楚欠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欠款时间期限,包括欠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欠款期限,欠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欠款利息总额,欠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 通常来说,欠条是具有时效性的,而这一诉讼时效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务人在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而出具的没有具体还款日期的欠条,即未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40条的规定,认定诉讼时效处于中断状态,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收到欠条次日起重新继续按两年: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期间主张过权利,则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诉讼时效。第二种情况是,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果债务人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期限的欠条,则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计算。
  •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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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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