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接了一个项目,由于需要开票,所以必须以劳务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而我找了一个朋友的劳务公司,过个帐,开个票,因为甲方的工程款是打到劳务公司的。但是,甲方的工程款到了劳务公司的账上了,劳务公司的法人把工程款私下挪用了,迟迟不给我,我应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20-08-09 04:46: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收集证据起诉对方。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
  • 工程合同付款:
      1、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2、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3、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4、余下10%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5、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二、工程合同付款的其他方式
      1、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短的。
  • 1、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
    2、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也就是工程完工后最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
  • 你好:报警解决解决依法处理
  • 你好,根据以上问题所描述,可以提起诉讼处理解决。建议您及时携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委托律师介入避免诉讼过程中的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