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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被别人打了一巴掌,并且用手机砸了一下,当时我报警了,随后到派出所刚才私了没达成我去医院做了检查,开了诊断证明,只是耳部充血明显,但没有穿孔,做法医鉴定的时候,法医说鉴定结果可能还没有不做对我有利,派出所说可能最多给对方行政处罚,罚个款什么的,对方不愿意任何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被打了就白白被打了吗?很窝火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8-08 17:05: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报警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可能会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 被打伤了可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构不成轻伤以上的话,你可以依据医院的票据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
    如果构成轻伤你可以选择仅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选择要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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