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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子我之前做生意和人有纠纷,法院判我要赔偿人家四万元,但是我现在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我自己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法院评估才80多万,然后欠银行70万,二压还欠了25万,就是房子已经没有价值了,请问下法院还会拍卖我的房子吗?

经济相关
2020-08-06 09:14: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再启动拍卖了,不然优先权人先分割房款,再扣除拍卖手续费,就不剩钱了。
  • 你好,请你讲一下事情详细经过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你因为此案并非是以房屋设定抵押,因此,你的房屋不是必须拍卖、变卖清偿债务的抵押物。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建议根据你的情况最好还是向律师当面咨询。
  • 一般需根据事件发生性质去做判定,必要时需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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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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