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06年我19岁我老公30岁我俩结的婚并在同年生下一女。08年又怀孕但是当时国家政策紧他为了避免丢掉工作,让我跟他办了离婚手续并且协议上边写的无房产无存款,我净身出户带着女儿他还不出抚养费但有探视的权利,等于说我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但是实际上还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当时只是为了躲避政策生二胎。现在儿子都12岁了中间我多次要求复婚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期间15年他在河北买的房买的车写的都是他自己的名字,因为我俩已经办了离婚了没我的份,但我都没计较过。还有就是离婚期间他还让我拿我的身份证为他贷款了30万。然后现在的情况是他老不着家在外做生意,名义上我俩还是以夫妻相处每个月给我的钱只够孩子我们的生活费,我手里根本没有多余的存款,他还不让我出去工作只要我出去工作他就找事又打又闹,还老怀疑我说跟谁有关系什么的都是他凭空想象的,现在手机还给我装定位,只要我不及时接他电话或是视频就说没干好事。现在的我是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逼着他复婚还是跟他离婚。我真的很累了,他还老去我爸妈家找事。我现在这种情况如果贸然离婚的话那什么都没我的,两个孩子户口现在都在他名下,车房都没我的名我还替他背了30万贷款,他自己在外有多少贷款我还不清楚。我现在没存款没工作一无所有。等于说当时他以生二胎的名义跟我说离婚时他就没安好心,离婚协议也是他自己拟订让我签的字,上边就写无房无存款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我带着女儿净身出户他不出抚养费,当时我才21岁也没心眼,他比我大11岁所以我没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疑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复婚的话应该提前谈好什么条件?不复婚的话我又能怎样争取到自己利益最大化,怎样让之前的离婚协议推倒重来?而且能争取到自己这些年来应得的利益?谢谢您!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房产纠纷
2020-08-20 07:21: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如果有办复婚手续的话就是,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复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话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来分(注意“只是复婚手续办理以后所产生的财产才是共同的)。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您好,您是想要复婚还是想要男方还钱?
    追问:我想问如果复婚的话他之前买的车和房有我的份吗?还有他之前的贷款我是不是也要承担?还有就是当初是为了生儿子才离的婚离婚协议上没有写儿子,但是现在俩孩子户口都在他名下,这个对我有利吗?最主要的是如果复婚对我有什么好处,或者离婚我能怎样争取我的利益最大化,能得到我这十几年该得到的,因为他现在把我弄的一无所有。我主要是想争取我的利益,结果是复婚或者离婚都无所谓。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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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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