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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5月6日开始在公司工作,任职为财务主管,公司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是在试用期内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给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本来我是在8月6日试用期结束,但在7月31日上午10点30分,公司的行政主管,通知我被公司辞退,并给了我一份辞退证明,我要求公司补偿我的辞退经济损失,但被威胁以不发放7月工资为由,逼迫我与新来的会计进行工作交接。这样的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其它综合
2023-01-23 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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