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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领养个女孩,现在有什么要求。

婚姻家庭
2020-08-19 07:4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具体要求以民政局回复为准。
  •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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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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