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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父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但房子名下也有我的名字,父母借款后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银行因此将父母和我一起诉讼至法院,要求对我家这套房子进行司法拍卖抵债,下个月开庭,如果拍卖后可以抵消债务会对我有影响吗?我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经济相关
2020-08-06 15:04: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好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债务追讨起诉的原告,应该要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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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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