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爷爷准备立遗嘱,关于房子,他说是给我永久居住,当作祖屋。我的意见是,房子过我名字,不能出售或转让,如果出售里或转让,将所得的钱款全部给他们四个子女平分。这样的条件可以执行吗,我只是想让我自己和他们四个子女安心

房产纠纷
2020-08-13 16:04: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可以详细诉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 可以帮你设计一些方案。
  • 民法典实施后后可以设立居住权,你可以永久居住。
  • 你好!委托本律师协助指导你收商同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协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您可以细节说明您的情况吗,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團队帮您解决问题与我们律师征询和处理,能迅速解决案情
  • 可以通过协议进行约定,具体情况可以电话沟通联系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