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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人用我做担保贷款,银行告知我的征信有问题,有个贷款没有还。我去人行查了征信,发现贷款公司把钱打到了我建行卡上,还款人是昔日的一个朋友,还了几期就不还了。而这张银行卡在2019年4月19日在我打算离开郑州的时候注销了,注销的时候没有告知有贷款。我联系曾经的熟人,他说是他做的,没还完是因为没钱了,也不敢告诉我,我让把钱还了,把问题解决了,他就把我拉黑了,微信你也拉黑了!我报警,让起诉,我咨询了一个网上找来的律师,他什么也不给我说,就说了起诉。再问就不回答了。

债权债务
2020-08-06 00:39: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就只能起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你好:按约定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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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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