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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超市一名导购,在超市干了三年多,现在公司要撒柜,我只订了一年合同,我手上只有一份空白合同,请问我该得到多少赔偿

其它综合
2020-08-13 08:07: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你好,三年的经济补偿金大概是三个月工资。
  • 是外包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追问:是劳动关系,我是一超市一名导购
  • 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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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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