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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给了20万,当时名义为彩礼给我们共同使用,但是这个钱一直在男方手里,如果离婚,这个算不算共同财产

民事相关
2020-08-11 23:29: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双方因返还彩礼发生纠纷时,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处理,您可以依第十条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为由申请与对方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如果是彩礼,则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若双方之前有约定共同使用,则在离婚时有可能被分割。由于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你好,如果是你们结婚后给的彩礼,是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的。你问这个问题,是有离婚的打算吗?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原因,建议慎重考虑。如果想要离婚,在财产分割或抚养权等方面存在纠纷,需要的话可以详谈,咨询是免费的,网站沟通没有效率,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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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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