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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汽贸买车,交了2万元的定金。现在对方告诉我去外省提车,我不同意。请问我这个定金可以退吗?另外当时合同上并未写任何提车日期。

合同纠纷
2020-08-05 08:47: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买车签订合同支付定金后,若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定金问题。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买车交了定金,按原则上是不能退的;除非经销商自愿退给你,否则,走法律途径,法庭是不会支持退定金的。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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