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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了,但行为显著轻微,会有判刑的可能么?

刑事案件
2020-08-06 02:33: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怎样实施的诈骗行为?犯罪金额是多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就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出轻微到底是怎么轻微?是否能够基于情节轻微证据不起诉的结果?这些都需要你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您对案件的表述较为模糊,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 构成犯罪就要受到刑罚.具体看犯罪情节如何.详情来电.
  •   一般情况下,刑拘期限是14日。如果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可以37日。

      对于诈骗案件而言,一般都是涉案面广,涉及的被害人较多,且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会用足37天的时间。

    对于诈骗罪而言,关键不在于刑拘要多少时间。

    因为刑拘本身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并不 是刑拘到期后,公安就必须把人放了,对于诈骗案件,只要立案了,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无罪的,必须立即释放外,正常情况下,刑拘到期后,一般是转为逮捕,这个期限就长了,正常是二个月,而且可以延长。换句话说,只要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采取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式,总能借用到时间的,这个时间,大概可以是7个半月,如果再跟法院协调一下,借用一下法院的手续,时间还可以更长。
  •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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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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