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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收到一份北海国际仲裁院寄来的仲裁通知书,请问一下冲裁书是不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议仲裁才能受理?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通知书,我应该接受仲裁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8-24 18:13: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1、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双方在签订经济贸易、海运合同时,在合同中制订的将有关争议交付仲裁的条款。仲裁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一道,在争议发生前制订,因此,仲裁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海运方面,仲裁条款一般在洽商租约Fixture时由双方直接或通过代理商定。而在一些著名的标准租约中,都有印备的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直接使用,也可以适当修改。GENCON1994版本第十九条列出3种仲裁条款,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也于1994年推荐了仲裁示范条款,供当事人选择。  2、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独立于合同之外,是双方就解决争议专门订立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书可以在争议发生前订立,但更多是在争议发生后,双方订立专门的仲裁协议书。在海事涨商方面,有的当事人没人使用标准格式租约,合同又未约定仲裁条款,于是另行单独商定仲裁协议。在侵权案件中,如碰撞案件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1994年制定了船舶碰撞仲裁协议标准格式,供当事人选用。
  • 仲裁协议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就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另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两种:口头和书面。但是,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在我国,口头仲裁协议的效力已不被承认。
  • 各国法律对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规定不尽相同,但是从多数国家仲裁实践来看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2)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根据众多的国际法公约和国内法,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4)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5)所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
  • 你好,案件的管辖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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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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