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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购买开发商a预售的10层住宅楼顶层(1101室)一套,签订认购书、交付房款,约定来年底前交房。乙也要购买一套顶层但顶层已售尽。a说正在办该楼加盖至15层的审批手续,决定边审边卖,乙即购买了第15层(1151室)一套,签约交款等同甲。然而加层并未被批准。甚至来年底时间已过连10层也没盖完。乙将a告到法院,要求确认乙与a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退还房款及利息。法院受理后乙又申请将甲所购(1101)为标的物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则以(1101)在a名下予以查封。请问,法院查封是否正确。

房产纠纷
2020-08-30 20:20: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应该详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 1、应当注意出售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这是关键到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必须注意。2、应当明确卖方交付房屋的时间和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这是购房人购房后,获得相应房产权益的主要条款,不可在合同中漏掉。3、应当明确约定房屋内附属设施的归属,否则难免出现争议。4、至于违约责任、管辖的约定也是需要购房人认真审核,谨慎约定的。因为一旦发生卖方违约,则购房人可依据该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常见的购房合同中,对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也有明确的约定,并冠以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些约定都是购房人必须注意的事项。6、合同中有关购房人义务的约定,每一位购房人均需仔细把握,关键是看购房合同约定的事项自己是否可以完成,在自己可以履约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合同中如实记载。否则,难免会出现自己违约的风险。
  • 签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退款的。
    如果退房退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对方同意。
    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1、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有效,与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关系.法律依据:amp;lt;amp;lt;物权法amp;amp;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有效的条件:  (1)签定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和可能  (5)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如果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  3、所以,要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须符合上述合同成立条件即可.届时,一方违约未交付房屋的,虽然其未取得产权,但是合同相对方可基于有效成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电话给你解答
  • 可以提书面异议 需要法律服务可以约时间带资料面谈
    追问:书面异议也已驳回。现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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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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