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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7月初我在网上看到中海山姆夜象的招商广告,是要在中海的一块地上开夜市,后经现场考察是中海把地租给了辽宁x传x媒有限公司供其招商开设夜市,于是我于7月5日与xx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一个集装箱摊位摆摊,摊位加集装箱装修一共4400,交给了xx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合同写明夜市7月15日开业(以实际日期为准),期限3个月赠送时间到明年6月30日。签完合同后我开始准备开业前所需用品共计1万5千元。到了开业时间夜市却迟迟未开业,找到招商负责人,她以招商未满为由迟迟不予答复,中途还拒接联系不上,后我找到中海地产方,中海地产给出答复说辽宁xx传媒公司有违约情况不准备让其继续经营夜市,并告知我中海与酒报传媒公司签的合同就只有三个月,我们的合同却写着到明年的7月份。让我们找酒报传媒公司退款。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小商户也想退款。7月28日中海地产,酒报传媒公司,小商户三方约谈,酒报传媒负责人答应于8月1日给商户退款,并签字按了手印,我们等到8月1日,其负责人以财务找不到人为由一直推托不退款,到现在为止仍未退款,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钱呢?可以报警解决吗?起诉的话要多久才能审理?

合同纠纷
2020-08-02 21:04: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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