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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注册一个公司,三人出资一样,一人是有工作的,只出资不参与股份怎么算?

合同纠纷
2020-08-13 03:00: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现在你们算什么?想要计算什么?
  •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规定,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所以,按照以上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准备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 股东并不一定参与经营,具体章程设计可以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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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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