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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电车相撞,其中一个人的镯子碎了。价格6000元,但是她没有发票。两个人都没有闯红灯,没有违反交通纪律,只是两个方向在道路汇合处相撞。镯子被撞碎的人要求另外一个人赔偿合理吗?如果镯子被撞碎的人进行法院起诉,起诉费是多少?

民事相关
2020-08-02 23:23: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不同标的收取比例不一样。另外,诉讼费用先由起诉方交予法院,然后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 你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其中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十七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 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2、还在医院治疗就做了伤残鉴定不妥,对方可能不会认可。3、伤者治愈后所发生的损失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计算。先双方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可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赔偿办法:总损失中先由对方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论对方是否投了保险),其余部分按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摊。5、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对方支付医药费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对方可能不愿意再支付,你们也要筹款将伤者治好,其费用可在调解或诉讼时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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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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