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工作单位跟我说不敢启用未成年人了,所以我们依法签署了离职报告,离职后还录取了我的指纹,并且工资没有立即结算,在我离职了20天左右,昨天才发放我的工资,但是工资没有结算完,少了500元,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了这五百元,请问这期中触犯了哪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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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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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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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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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根据劳动合同内容判断。如果对方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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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否已满16周岁。如果满16周岁,公司不属于雇佣童工,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你的离职报告中的离职理由是什么吗?你的公司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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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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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