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打扰您,我想向您请教一下我的案子,我因为在湖南长沙的一个叫“蜂投”的平台买理财产品,平台于18年停止运营钱不给了,去年很多人到长沙去维权希望有个说法,我也去了因为到的早,有人说现在都用微信基本不用QQ了,让我建个微信群,我就建了,后来我们到处求助,希望能有人出面来管,最后我们把材料递到了中央督察组,督察组把案子派给长沙市公安局督办,我们就频繁的去市局询问案情,始终没有任何结果,有一天大家无聊就唱歌,有唱《小白杨》的有唱《智取威虎山》的,后来有人提议唱国歌,大家就很庄严的唱了国歌,结果就因为唱国歌扰乱单位秩序又断章取义的说我们冲击门岗把我们拘留了10天,最后一天把我取保候审,罪名是“组织资助聚众罪”说我建的群我就是组织者,我把大家的捐款发给在现场的人解决最基本的吃住就说是我资助,今年4月份让我去长沙,我当时心脏不好在打针要求过些天,警官同意了,可是5月份我意外的把手机丢了接着吉林市因疫情封城,我出不去他们联系不上我就把我上网通缉了,6月18号我听说警察找我,我去了派出所才知道被通缉接着就把我抓了,22号长沙来人把我押解过去,6月24号送到看守所,7月24号把我放出来再次取保,这次取保的罪名和上次的一样,我想知道我会得到怎样的处置,我有没有机会翻案?谢谢您!

其它综合
2020-07-28 09:33:23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