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收到原告地方法院短信,说我不到庭判决,我看了内容原告告的有2人,另一个人我完全不认识,判决还钱9600及诉讼费50,关键情况我不知情,也不认识另一个人,而且与原告也完全不认识,现在给我发限高令,财产执行文书等,请问这个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需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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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带起诉书,
证据材料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并交诉讼费 ;(2)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材料不齐的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根据情况会开庭审理 ;(3)法院经调解,证据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判决 ;(4)执行判决,一方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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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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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