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前两天在停车场倒车的时候把人家车给蹭了,然后由于我是新手刚拿驾驶本四天而且当时手机开着导航就没有听见,也没感觉到。然后就开车走了等了一会我开车回去把车停到离刚才不远的车位上了,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交警打电话说好像是我车把人家车给刮蹭了,让我下来看看。然后我下来以后交警让我看了一张事故发生时的照片问我那辆车是我的吗?我说是我的。然后问我把别人车蹭了知道吗?我说不知道,然后就让我出示了行驶证、驾驶证,然后因为我是实习期就把我行驶证、驾驶证给扣了。让过两天去事故科处理,我们去事故科处理警察告诉我是肇事逃逸但是他们也没有让我看直接证据证明我就是肇事逃逸,但我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当时确实不知道,后来协商无果后决定走法律程序。我想知道他就只有一张事故发生时的照片可以判定我为肇事逃逸吗?还有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是肇事逃逸但我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事故发生时的照片是一位过路的路人拍下的。如果继续走法律程序我们的优势大不大?

交通事故
2020-08-01 09:31: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关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判定,  一、有关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关于交通肇事的处罚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均明确指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 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对于无法修复的,赔付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