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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的合同真是无效合同吗?难道这合同真的没有一点法律效力吗?退一万步讲,如果就算我愿意将房子还给他,那么我可以向他索赔吗?(我可向他索赔住房款这几年的利息吗?耽误我建房时间而造成建材等造房价格现在大量升高造成的损失我能向他索赔吗?如果现在我再想造这样的房子造价起码高出一万多两万元。)我还想请教您:我还能向他索要哪些赔偿呢?谢谢! 事发时间: 2000年10月11日 事发地点: 重庆市江津市西湖镇街村 事发经过: 2000年10月11日,本人和李亮签订买卖房屋合同。李亮同意将自己的一个门面和一套住房卖给我,并且当时还请了几个双方的朋友作为见证(都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并且在2001年就以我的姓名办好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是当时签订合同没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现在他后悔了,所以他说我们签订的合同没有经过公证,是无效合同,他要收回房子。

证券投资
2004-10-27 09: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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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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