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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你给我回答了我和前妻的问题之后,我和前离婚后赔偿她十几万元,儿女由她带去,可是她在认识一个男人后就不再理会儿女!还打骂小孩,并把他们赶回我父母家。经过多次协商,前妻答应把我的孩子送过去给她,她把孩子放到她外家里,可是第二天她又不管了,也不知道去向,只留外婆在家里做饭,后来我前妻的小舅子又把我的小孩打伤并又赶回我父母家,并对小孩说:”就又不是你家,不许在这里!”,我一气之下冲到他小舅那里和他吵起来,一时气愤我拿起棍子将他的脚打断了,估计伤势很严重,然后我就跑了,现在我躲起来了,听说他伤得不轻,我就没敢再露面,因为这次离婚之后我没什么钱了,可是前妻又不近人情,儿女又处理不好,刚谈的女朋友又因此事分手了,我现在真的很绝望,不知道该怎么办为好!法院执行将孩子送还给前妻,可是她一次又一次就样对待我的孩子,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而且她拿到我的一次性给小孩的抚养费十几万元却不肯拿出来,说白了就是拿了钱不认账!我现在好痛苦!真的没有办法吗/我已经尽力了,加上现在又惹了这件打架的事,又是在中秋前打伤人,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能在百忙之中救救我吗???

刑事行政
2004-09-27 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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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