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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突然过世,生前二姨有套房子落在他名下。我对这个房子不知情,问她当年跟我父亲过户情况下有没有什么证据,她没有。现在我是儿子就成了继承人。她起诉能要回来吗

继承
2020-07-22 10:03: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你说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这个主要看对方的证据情况,正常来讲是物权法定原则,你父亲名下财产应该就属于你父亲的,除非对方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你父亲是房屋的顶名人,是代持房屋。
  • 如是你父亲的财产,且未立有遗嘱,则你有继承权,情况较复杂,建议面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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