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地开了一家电脑培训,刚开不久(一个月左右),地方的土地管理所来了人说要土地收益金,他们说是有经营活动的(指的是作生意)就收这个钱,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这个我知道),但我上网找了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面说的土地收益金好象是指土地交易,并没有说经营也需要交土地收益金,他们要收取的费用还要以每平米计算,说是一级地段要16/每平米,另外他们还说是一年一收这个钱,另外我是7月份才使用这个门市房,他们要收我1月到12月的钱,我现在用的这个门市房暂时是借用亲戚的(亲戚在外地作生意)并没有发生租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