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陕西省靖边县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2002年医院发文动员全体职工,集资入股购买一台彩色多谱勒超声显像诊断仪,医院规定,每股2000元,在回收成本期间,医院收10%的管理费,成本回收后收30%的管理费,其余按股分红,直至该仪器报损为止该仪器的所有权归全体入股职工和医院所有。现在医院换了新的院长,新院长上任半年后看到该仪器效益好,自己决定将该仪器的所有权收回医院所有,退出所有职工的股权,我入股15股共计30000元,现在每月分红2400元,一年要分28800元,现在医院只给我退24000元,我能不能将医院起诉到法院,如果能,我以什么法起诉?

婚姻家庭
2004-08-04 09:48: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