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好:03年十一月我与同学合伙做生意。因时间紧急来不及注册新公司便用他原有的小规模公司改为一般纳税人。执照上法人变更为我(三十万),其他股东一个是他媳妇,一个是他舅妈(各十万);变更全过程我均未参加,也未在文件上签过字,(第一次转让时虽然我没签名但有我按的手印)但实际上我和他均出资十一万。其余有十多万的借款(没有任何借据)。执照03年12月08日办完后,他负责财务方面和公司经营的事,我负责开发市场。一直到今年6月分,因为经营不善,公司各个环节衔接都不好,于是我和他邀请我爱人来公司主管全局。我爱人于6月8日到公司,和他在办理交接时发现帐目有二万多元的亏空。便要求他对帐,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并以种种借口将公章拿走,后来终因此大家发生争吵,他便提出不合作了。这样一直到6.25日上午他来公司提出不合作了,马上退款公司证照他要带走。我表示合也可以,分也可以,但是钱要分批支付,公司证照他可以带走但要在新注册公司证照下来后方可以带走。后来他便走了。当天下午我去工商局咨询注册公司一事时竟然碰到了他,他见到我们便说他不分了,和我们一起注册新公司,但原公司证照不能废,他说还给原工厂,今天先办一个股权变更然后回公司和我们签份协议。(把我的三十万变成了十万,分别给他和他弟弟十万)此过程我均不知情更没有签字。。因当天是周五,他又没带营业执照副本(找不到了)所以需要登报声明作废,于是他去报社我们回公司了。回来后我爱人说这事不对,周一(6月28日)马上去工商局问这个业务受理没有,如果已经受理了就去办个撤消。周一早八点我就到工商局去了,李东芝科长说行,受理这个业务的科员李其东出差了,她不在这笔业务谁都办不了,等她周四回来你来撤消吧。可谁料6月29日这个执照就发下来了,股权已经转让完了。他以没时间为由未与我签任何合同并于6.30日说去外地,因报税材料需要盖公章并且还有税控卡和一些票据他没有交给会计便打电话催促他回来,他7月6日到公司后协助报完税后还是不交还公章,我有些其疑心,便约他要和他谈谈,他更是不露面。并于7月7日在未通知库管和我的情况下去出库了。于7月8日将车调走不让司机与任何人联系,并且私刻我名章到银行去更换了印鉴将帐户上的钱(三万)提走。我当日晚到他家与他谈,明确表态我退出,他退还我本金11万,利润2万后我和他办法人变更,以前的事不再追究。他说他去凑钱,公司由我爱人维系。可在这期间他在7月13日晚十二点将车偷走,我发现后在晚十二点半给他打电话他说车他要用;他说他这周六(7月17日)和他爱人一起来公司和我再谈谈。因我一直顾及同学情份所以也没有报官。可直至今日他也没来公司。我们打他电话一律不接。找他爱人他爱人说此事与她无关她不管也管不了。 我们没有出资证明或是股权证。

涉外纠纷
2004-07-29 13:44: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