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个业务员在要回货款后声称让他自己给弄丢失了(5万多)。我知道可能是他不想在我公司干了,故意这么说的很可能是他把这笔钱居为己有,他说他愿意用他的工资偿还。可他工资才1000左右,他在公司又没什么抵押金。我让他想办法还那笔钱,他说自己没什么钱。据了解,他有一处住房是他自己的,价值1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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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1,与该员工协商,要求他以房产为他的债务设定抵押,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2,如他不同意以上方案也可以提供其他有价值的财产质押到公司;
3,如他对以上两方案都不同意说明他心中可能有鬼,那你公司应毫不迟疑的申请法院对他的房产予以查封,并在15日之内提起诉讼,按法定程序拿回你公司的钱;4,在房子被查封后,你公司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其它相关规定与他解除劳动合同.详情可随时联系.
青岛律师高志坚:13001670795;zhijianlawyer@163.com
办案宗旨:追求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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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