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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上海退休职工,今年7月5日在安徽省探亲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7月13日安徽省交警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是个人承包,挂靠在河南某运输公司下的长途大客车,肇事司机并不是车主,责任认定结果是肇事司机由于没有保持安全车速,碰撞到站在路边的受害者,负全部责任。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肇事大客车也被扣押。 现在我已经回到上海,等候安徽省交警支队的事故处理通知。安徽的亲戚在负责联络事项。现听说肇事方只能拿出少部分的赔偿金额(听说肇事车辆买有20万的保险),并且想让安徽省交警支队放车。据安徽省交警支队说,车辆只能扣押20天(即到7月25日就要放车)。有朋友提醒我要尽快办理诉讼保全。

刑事案件
2004-07-21 09:14: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需要办理保全,可委托亲戚办理,诉讼时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2.调解不成案件不会被移送法院而要求当事人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应采用上海标准至于法院是否采纳主要看法院的操作,一般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较好基层人民法院就不好讲了,所以必要时可上诉;3.诉讼可以委托亲戚代理,准备授权委托书;4.要保障赔偿金的落实应在诉讼时办理好财产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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