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上海退休职工,今年7月5日在安徽省探亲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7月13日安徽省交警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是个人承包,挂靠在河南某运输公司下的长途大客车,肇事司机并不是车主,责任认定结果是肇事司机由于没有保持安全车速,碰撞到站在路边的受害者,负全部责任。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肇事大客车也被扣押。 现在我已经回到上海,等候安徽省交警支队的事故处理通知。安徽的亲戚在负责联络事项。现听说肇事方只能拿出少部分的赔偿金额(听说肇事车辆买有20万的保险),并且想让安徽省交警支队放车。据安徽省交警支队说,车辆只能扣押20天(即到7月25日就要放车)。有朋友提醒我要尽快办理诉讼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