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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双方未婚生育,育有一子,没有任何手续,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在男方老家,好了礼金5万,也付给了对方父母,因女方还没够年龄登记没有办结婚证,期间男方在女方父母城市工作,工资都是上交女方,就在2018年底,女方父母及女方,不经过男方同意,各种渠道偷偷把孩子上在女方家四川,男方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要求她迁回来,之后她不迁,各种借口推脱,后来她自己提出分手,2020.3月她已经找到新的男朋友,本想着那五万就给她当给孩子的费用,就这样算了,如今纠缠向孩子父亲索取要求抚养费,我们也同意她把户口迁回男方家里,由孩子父亲抚养,但是女方不愿意把户口迁回来,就是要孩子父亲给抚养费,男方意识被算计被骗

婚姻家庭
2020-05-18 22:50: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婚姻关系,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虽然您们双方不是婚姻关系,但是孩子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后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找得到人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催告,找不到的话建议你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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