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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2010年去世,去世时留下了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子,第二年父亲再婚,并带着继母在江苏生活育有一子,我一个人留在湖南,生活在干妈家,父亲定期打钱给我(应该算他们夫妻共同的资产),那这种情况算继母对我进了抚养吗?我有抚养她的义务吗?且继母结婚前有个成年的儿子,没有赡养我父亲,父亲及继母婚后买的房子有他的份吗?

继承
2020-05-14 16:21: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母亲去世时是否留下过遗嘱呢?如果没有,房屋现在登记在谁的名下呢?他们现在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登记在他们的名下则属于他们,至于之后的房屋要看您父亲与继母如何处置了,而且您对房屋遗产分割的法律有了解吗?如果没有,建议您这边找专业人员介入,您可以电话咨询我,电话咨询不收费用,我将为您提供更全面的解答。
  • 可以依法进行法定继承进行!
  • 你好,你有对你继母进行赡养的义务,同样继母子女对你父亲也具有赡养义务,婚后财产原则上两房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是对方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继承上有一定的操作空间,欢迎致电详谈,充分了解案情从而保障利益最大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