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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两年前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网货在北京开公司后,公司开不下去,无力偿还债务,且我们三年多时间由于失去独子又加上感情破裂长期分居,他所欠债务银行会怎么处理?会牵扯到我吗?

债权债务
2020-05-16 11:10: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考虑的因素较多,建议携带资料面谈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股东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章程对债务分担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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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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