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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是二婚,共同生活将近30年,没有结婚证,2014年建有砖混结构房屋一套,2015年登记办理结婚证,婚后没有生过孩子,我与前妻生有一男孩,现已成家,最近发现妻子出轨,被我抓住,当时生气没有录制视频,我想离婚,法院该对财产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20-06-09 17:24: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该房是您和您的现任妻子一起盖的吗,是的话,虽然领证在盖房之后,但是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您要房子,就要给她钱,但是她出轨,可以少分财产或不分,所以您要想办法获得她出轨的确实证据。
  • 按正常程序,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二婚登记与一婚登记完全相同,都按法定的结婚程序办理。即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并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1.申请:拿上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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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