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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鞋厂上班。三月三十号我手受伤了结果四月一号放假了我该不改要放假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20-05-09 16:48: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以“原工资”计算,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原工资”的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你的情况属于工伤,而且是达到评残等级的。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及工资情况要求赔偿。 2、另外,牙齿后期还需要补正,建议申请后期医疗费用鉴定,要求赔偿。 3、根据你的上班时间,如果加班费未足额支付的,还可要求支付加班费。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自己的最大合法权益。 4、如果你工作时间较短的,还可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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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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