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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师范大学的在校学生,疫情控制后,在小西门汇丰楼旁的美丽俏甲人美甲店打工了,店长说让我先实习一个星期,但这一个星期是有工资的,所以我就干了,她说结我工资的方式是我每做一个指甲就给我百分之十的提成,还让我发小卡去宣传,让我去商场发,发给整栋楼的每一个店,我去发了。后来我们通知要开学,我就跟店长说我们要开学了能不能结一下工资,她说不给我结??我该怎么办?虽然我就去了三天,但三天里我的工作量也大,做了好多人的指甲,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小卡,现在给她打电话打语音她都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5-07 12:06: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法院提起诉讼。
  • 实习试用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不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高校招生计划的不断大,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经从原来的高校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种实习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打工的特征,实习大学生与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之间事实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劳务关系。
  • 关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被拖欠工资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工会追讨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时,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于更好的维权。
  •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实际上是向当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行政调解。这个方法的好处是,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在一线发达城市,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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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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