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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1月6日与龙门富力湾南昆山养生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一份总价为494610元,折后价为279515元。今由购买时销售人员隐瞒事实,欺诈、误导、以及强行所造成达成合同协议。其中包括首期房款、户型、售后返租、以及认购上的价格错误。 一开始要看现房,销售员蔡鹏要求先给两万首付才给看,不喜欢可以退,我说没钱,他说那就刷信用卡,看了说不想买了,他说已经帮我打过电话经理申请了公司最优惠的价格279515元,又是哄又是骗,回到了售楼部再刷三万首付,签完了这些很晚了回去,到了第二天我们见面材料递过给他,他二话不说就没收,拿出新认购书价格调整为282515元要求我重签,当场被我所拒,并要求认购不成功退回我所交付的钱,但他始终不给我办理退款,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他承诺事后退回我三千元的差价,并渲染难于招架的气氛迫使我重签认购和草签了合同。他说是做完这些是给公司领导审核后没问题了才能签他公司的正式合同,事后我都蒙了,几天后我才问他什么时候可以签正式合同,他说我签了,我才问他拿合同和收据,然后差价也不返我了,后面我拿回仔细才发现是交了三万块钱团购费,总价变成了312515元,与正式合同上的282515元金额不符,这些单据都是从富力公司财务室拿的。卖房的时候价格早就在房管局那边备案好了就应该按实际的价格出售,不应该弄虚做假,抬得高高的然后再从中收割违法违规的团购费,再打折上折之类的欺诈误导消费者,和以租抵供诱骗消费者,都说没住没钱买就千方百计却要你刷信用卡买这也是违法的,还有就是看样板房的位置不在买房同一区而且51平米和销售员说的都是一房一厅,后面看了合同才发现改成了单间,合同写着有室内燃气敷设并与城市管网连接,事实无

损害赔偿
2020-05-05 17:34: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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