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6月份进厂单位没给入社保,直到2017年7月份才给交了社保,问2011年6月至2017年7月份社保单位能给补交吗,本人要出具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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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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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
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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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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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