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我是在广西南宁市城比区的一个高中生,现在家里有困难所以才向您咨询的 我也是才知道的事情:我爸爸在工作的时候得了一些钱,之后就借给了一个造纸厂的老板,签有借条的,可是这个字条有点矛盾 就是上面说1998/11/16日还完,可是最后签名的时间也是1998/11/16 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否说明这借条没有了法律效力。他在2000年的时候又签名说明此时没有能按时还清,之后到现在2004年又签名此条长期有效 ,可是我们现在已经找不到他了,以前也是一样都找不到他人。在这几年里面我们一点钱都没有要回来过。还有它上面写着如果不能按时还清就超一个月就3000元超日就按日算,他一共借我们5万元 这个是否也没有了法律效力。我现在都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现在哪个纸厂老板也不愿意告诉我们他现在 住哪里我们真的没有办法找他要钱。在今年2月他签了之后又换了电话,这么多年了我想他都不想还了 他现在肯定有钱的,可是我爸爸不知道什么法律 没有办法啊,我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大概情况就是这样我就是想知道我们还有没有办法要回钱,但是我们又应该怎么去做?能告诉我们吗?

房产纠纷
2004-05-23 12:35: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个欠条可以作为他欠钱的证据,是有效的,你们可以在他最后一次签名的时间起二年内(不要超过这个时间!)起诉他,法律保护你们的权利,起诉赢了以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还你债。你找不到他人,不影响起诉和将来的执行,但可能会因找不到人而不得不停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