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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立中学的教师,与单位签了三年合同,干了一年半后我辞职,校长不同意,我便自行离开了,没办手续,现在我考上了研究生想要档案,可单位不给,提出要我交三万元钱,以下是合同内容:xxx教师聘用合同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保障应聘后权益不受损害,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乙方应聘期从2002年7月15日起,至2005年7月15日止。(二)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甲方实行教师课薪制(底薪+代课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每四个周付给其工资一次。乙方若连续应聘,寒暑假期甲方发给其月工资的60%(以任课两个班的工资为基础)。兼课教师不享受此项待遇。(四)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伤、病医疗费用自理,甲方不予报销。(五)乙方受聘后的第一次工资(四个周)作为保证金,暂不领取。待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数补发。(六)甲方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尽力为乙方常遭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生活环境。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不得在校外兼职其他工作。(七)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变动本合同。(八)合同期内,乙方因重大工作失误或在授课等方面学生不满意者,甲方可随时解聘乙方。若乙方自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口发起一个月的工资(保证金)。(九)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个之一分为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2002年4月9日我该怎么办?打官司的周期多长?我必须出三万元钱么?

其它综合
2004-05-19 0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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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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