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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有给我缴纳社保,并且扣除了,我个人缴纳部分。同时还有发放工资,这个工资是双语今天提前发放的形式。现在生意今天已经办理完成。产假期间一共发放我18,000多。可是剩余,今天一共24,000多。这中间有差额,我问公司是不是多退少补。公司说,产假期间的社保公司缴纳部分应该从生育津贴里扣。请问这样对吗?

民事相关
2020-04-21 18:46: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在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向社保局投诉举报。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 关于社保医保,各地的规定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得权威回答。
  • 您好,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不能扣除,社保本来就是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公司不能把自己该承担的费用转嫁到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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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