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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1月15日,在赤峰的一家手机经销商那里,买了一部迪比特5688型手机,可用了不到一个月手机听筒出现了无声状况,于是找到经销商那里要求销后服务维修手机,修了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手机回来后,用了一个星期又出现了同样的现象,于是又找到手机经销商进行维修。送去的时间是3月13日,到现在为止又要到两个月了,可是我的手机一点消息也没有。因为经销商告诉我我的手机反场一直没回,于是我打电话问厂家的售后服务中心这是为什么。最后厂家联系到赤峰的售后服务中心,他们给我的答付是我自己没有把手机送到售后服务中心去。让我把手机从经销商那里把手机要回来,再到他们那里去修。可我的手机现在已经修了两次了,三包法上写着:手机主机如同样的症状经两次维修,乃没有修好的话,可以换同种品牌同种型号的手机主机。而且厂家的售后服务中心还告诉我手机的最长维修时间不会超过两个月。

其它综合
2004-05-13 17: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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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