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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女)今年正月十五中午,他对象骑摩托车带她回家,因修路,他对象考虑到我朋友怀孕,所以选择路中较平的地方过十字路口(当时没有车经过)。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以过路口2/3被北来的轿车以90KM的速度)(肇事者还喝过酒),撞在油箱的位置,他对象人飞出40多米(有照片为证)当场就不行了,送医院后死亡,我朋友重伤6个月的身孕流产,在其医院时就下了判决书。交警队判的是3/7开,也就是说我朋友的责任是7,轿车方是3,我感觉不公,说是我朋友没带头盔违反了交通条例(他对象带的头盔)。自古以来的交通规则就是撞死了人是不是最少也是一半一半的责任啊,肇事方对此事态度平淡,就去医院看过一次了事(肇事方是一个村书记的侄儿听说着之前撞死一老头私了)我朋友现在是欲哭无泪没办法啊就是一个贫民老百姓,钱没钱,关系没有关系(显然肇事方是找了关系送了礼的)哎!~! 我朋友现在家静养(最少得6个月),好了也如同残废人了,作为一个女人面对以后怎么去生活啊!~! 复审下来了,维持的是原判。 我作为朋友今天上来发个贴给您看一下,希望您给个宝贵的意见!~!~!

医疗纠纷
2004-05-17 09:16: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与交通部门斗争,难度很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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