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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时借给朋友一万多元钱,当时时刷信用卡借的,他给我写了张欠条,说他会尽快还,可到现在钱也没还人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起诉他

损害赔偿
2020-05-08 16:49: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朋友身份信息的话,可以起诉的。
    追问:有的,当时写了身份证号和他本人的签名和手印
  • 信用卡逾期要负的责任,是要根据你具体欠的金额和逾期时间来定:
      1.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你欠款金额超过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构成犯罪,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仍要承担民事还款责任。
      2.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则你负有偿还欠款的民事责任
  • 一般情况下,1年内信用卡持卡者累计逾期达到 4次及以上,大部分银行就会将此客户拖进银行的“黑名单”,当“黑名单”中的客户来办信用卡或者其他贷款业务时,银行会变得更加审慎,多数都会直接拒绝。当然银行也不会一概拒绝的,会考虑客户拖欠的行为时有意还是无意,拖欠的具体金额等实际情况再决定,因此当您还想再申请大额度信用卡,银行多半不会允许,即使允许也会适当降低您的信用卡额度。
  • 欠条上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在未逾期前对方还没有违约,借贷双方都有义务信守约定。提前起诉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主张一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或者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资产、处置财产而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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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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