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劳动局家属院二楼201,房子房改后属于我私人所有。因为安全考虑需要在窗户、阳台安装普通的凸出墙面35公分的防护网,事先打电话咨询过家属院院长李XX,她说可以安装。而且院里已经有一户安装这种防护网,我给作防护网的交了2400元钱后,于4月24日上午过来安装。但是住在我家楼顶的住户不同意安装,说是会影响他家的安全,要求我写人生财产安全保证书,与其协调说在原防护网基础上加装镀锌铁皮,可以防止人借此防护网非法侵入,上面的住户不同意,协调为果,结果只安装了南面窗户和凉台的防护网,至今北面的防护网没有安装成功,一直搁置在院内,造成我很大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