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欠别人货款的欠条上有两个名字。一个人愿意起诉,另一个人同意慢慢还,不愿意起诉。债权人会起诉成功吗?法院给我打电话给我的传票文件,我签收吗?不签收有什么后果或者对我有什么不利的

损害赔偿
2020-04-11 23:54: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要签收法院的书面材料。积极应诉
    追问:另一个人不起诉我,他会起诉成功吗?
  • 关于债权人到法院起诉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 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